基本的電磁兼容控制技術 | ||||||||||||||||||||||
電源適配器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電磁兼容控制技術是屏蔽、濾波、接地。此外平衡技術、低電平技術等也是電磁兼容的重要控制技術。隨著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出現,電磁兼容控制技術也得到不斷的發展。
1.屏蔽
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有兩個平等的組織制訂 EMC 標準,即 CISPR(國際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和 TC77(第 77 技術委員會)。 CENELEC(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由歐共體委員會授權制訂歐洲標準 EN(European Norm)。 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要制訂民用標準,關于電磁兼容的標準主要包括在 FCC Part15 和 FCC Part18 中。 MIL-STD 是美國軍用標準。 德國的 VDE(電氣工程師協會)是世界上最早建立電磁兼容標準的組織之一。 日本的 VCCI(干擾自愿控制委員會)是民間機構,其標準與 CISPR 和 IEC標準一致。 我國的 EMC 標準化工作是在國家技術監督局的領導下進行的。 國內標準以GB、 GB/T 開頭。我國自從 1983 年發布第一個 EMC 標準(GB3907-1983)以來,至今已發布了 47 個有關的國家標準,其中 32 個強制, 15 個推薦。我國的 EMC 標準絕大多數引進國際標準。其來源包括: 國際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出版物。例如 GB/T6113, GB14023 國際電工委員會。例如 GB4365, GB/T13926 部分引自美國軍用標準。例如 GB15540 部分引自國際電信聯盟有關文件。例如 GB/T15658 引自國外先進標準。例如 GB6833 根據我國自己的科研成果制定的標準,例如GB/T15708為了世界貿易的需要,我國的很多電源適配器EMC標準都采用了CISPR和IEC標準。實際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CISPR和IEC的標準。
電源適配器EMC標準擬訂的理論基礎
圖1-2 EMC標準擬訂的理論基礎
電源適配器EMI和EMS是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上圖說明,設備的EMI極限值與EMS極限值之間應該留有足夠的余量(IM),即設備EMI發射要小于其抗擾度(EMS),這樣設備才有足夠的抗干擾能力。另一方面,設備的EMI、EMS實測值應該與極限值之間有足夠的余量。比如在EN300 386標準中,輻射發射的極限值(EMI Limit)為40dBuV/m,而輻射抗擾度極限值為130dBuV。由此可見,EMI、EMS極限值之間余量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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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8.06.11 來源:華為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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