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安全防護設計七大原則 |
電源適配器產品安全的宗旨就是避免由使用產品而給人、動物或環境帶來危害,特別是避免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死亡,并將產品的潛在危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產品安全設計的 首要工作就是確認危險的來源,并采取有效措施對其進行防護,避免施 加于人、動物或環境而造成危害。 結合電氣產品的特點,可以把電氣產品在使用中經常可能出現的危險劃分為以下
幾個類別: 1 電擊危險2 與能量有關的危險 3 起火危險 4 過熱危險 5 機械危險 6 輻射危險 7 化學危險 8 功能性危險 根據以上以上危險種類,給出以下 7 防護思路,在采取以下防護思路時,應當在設計上可行、結構上可靠,并且能通過實驗來驗證其防護效果。
避免使用任何可能產生危險的設計、結構、材料或元件等,避免危險源的出現。 例如,為了避免有毒材料對人體的傷害,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在產品中不要使用任何有毒材料。
如果危險源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則應當采取有效的隔離預防措施,避免人 體接觸危險源或者暴露在危險源的作用下。隔離并不一定必須采取封閉或增加柵欄等屏蔽 的方式,保持與危險源之間的距離也是一種特殊的隔離方式。 例如,對于電氣產品而言, 電的使用是無法避免的,為了防止人體由于接觸危險帶電件而產生電擊事故,可以采取使 用絕緣材料將危險帶電件封閉隔離的方式,以防止人體接觸危險帶電件,從而避免電擊事 故的產生。
如果接觸危險源是不可避免的,則應當在接觸到危險源之前切斷危險源的能 量來源,最大程度地降低危險源的危害,避免造成傷害事故。 例如,投影儀在使用中有可 能出現燈泡燒壞需要更換的情形,為了避免在更換燈泡的時候觸及燈座的帶電件而導致電 擊事故,可以在蓋板上加裝聯鎖開關,一旦打開蓋板,聯鎖開關立即動作,切斷燈泡的供 電電路,從而防止在更換燈泡過程中由于誤觸帶電燈座而導致電擊事故。
如果無法在接觸危險源的時候切斷危險源的能量來源,那么,應當限制接觸危險源或暴露在危險源作用下時,危險源所傳遞能量的強度和時間,即控制危險源所傳遞 的總能量。例如,所有電氣產品在工作時都會產生電磁輻射,為了在電氣產品工作時靠近 它不會產生危險,若要求完全將電磁輻射屏蔽,無論是在技術上還是在經濟上都是不現實 的。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采取一定的措施,確保人體所暴露在其中的電磁場強度衰減到可以 接受的程度。
對于極端危險的危險源(會立即造成永久性傷害甚至死亡的危險),應采取多 重防護措施(通常是雙重防護措施),確保有足夠的后備防護措施來避免危險的產生。 例如, 人體遭受電網電壓的電擊有可能導致殘廢甚至死亡,因此,要求利用電網電壓供電的設備 必須提供至少兩重獨立的防護措施,以避免人體接觸危險帶電件而導致電擊事故的發生。 采取雙重防護機制,一方面可以把潛在危險出現的概率降到 可以接受的程度,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控制產品在安全防護方面的成本,從而使得整個社 會既可以在當時的經濟條件下最大可能地享受科技產品對生活的改善,又不會因此而面臨太多的潛在危險。這也從一個方面說明了產品安全和產品安全標準的相對性。
在專業維修人員維護產品的特殊情況下,或者產品出現異常的情形下產品 內部出現短路等故障,能有措施來進行防護 。 產品安全的保護對象首先是產品的普通使用人員(或操作人員等非專業維修人員)。產 品安全保護程度要求做到雖然使用人員沒有經過特別的危險識別培訓,但是只需要依靠一 些常識,就可以安全地使用產品而不會出現危險狀況。但是對于專業維修人員而言,情況 略有不同,這些人員所受的培訓和專業技能可以為自己甚至他人避免相當一部分的危險,并且他們許多時候由于工作的原因(例如檢測設備內部的工作狀態時),需要繞過一些通常 的防護措施,直接觀察和檢測包括危險部件在內的區域,因此,對于他們而言,有效的安 全防護更多的是采用提醒的方式。例如,對于一些危險運動部件使用防護柵欄而不是用完全隔離的方式,從而方便維修中觀察和操作;提供有效的警告、標牌、說明等來提醒他們 注意危險的存在,等等。
對于由于技術上或經濟上的原因無法根除的殘余危險,應當提供適當的警告,包括警告標志和在說明書中仔細說明。 例如,為了防止錯誤 連接產品的電源適配器,與其在產品設計中增加相應的保護電路,不如直接提醒使用者注意電源適配器電壓來得實在,畢竟在生活中,日常家居中出現不同電網電壓的情形幾乎不存在。 以上僅僅是眾多防護思路中其中的幾種,電子產品制造出來后,無論內銷還是出口,其安全性都是至關重要的,所以,一份合格的安全證書才是產品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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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8.06.07 來源:電源適配器廠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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